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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瑞安市委政法委   作者:瑞安市委政法委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0日 - 17:53:08   浏览次数:
 

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选调优秀人才充实市委政法委机关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瑞安市选调1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中共瑞安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文字岗位1名(参公编制)。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质高,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文字写作能力。

2.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478以后出生)。公务员录用时间须满2(2015年7月8前录用),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须满5(2012年7月8前录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档),身心健康。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7717721 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40。地点:市委政法委政治处(瑞安市隆山东路政法大院市委政法委5510 室,联系电话:65823165。)。

2.报名办法:报名者需填写《瑞安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持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面照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审查。市委政法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时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为3:1以上,达不到该比例则不开考。

4.笔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以100分计,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的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以100分计,占总成绩的40%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2天向市政法委提交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其参加面试的书面意见,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考察选调对象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

7.确定拟选调人选及公示。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由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平安瑞安网、瑞安党建网公示3天。拟选调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或者其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8.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平安瑞安网和瑞安党建网。未尽事宜,由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附件:瑞安市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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