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事项 | 办 理 要 件 | 办 理 流 程 | 办理时限 | 承办科室 |
1.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 ①跨本市范围接转的(关系转出):党员持党(工)委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开具转到市外相应有接转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党员持该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②跨本市范围接转的(关系转入):党员持本市以外相应有接转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的介绍信到市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 即时办 | 组织科 (513室) |
2.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 | ①个人申请报告(原件1份、所在支部签署意见);②所在党委向市委组织部的请示(原件1份);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④如因留学、工作出国的,还应出具入学通知书或劳动合同的翻译件(加盖翻译社公章)。 | ①审核拟稿; ②发文批复。 | 即时办 |
3.查阅干部档案 | 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持调查材料证明或行政介绍信不能查阅干部档案)。 | ①核对查档人员的介绍信及身份; ②查档(摘抄); ③做好查阅干部档案情况登记。 | 即时办 | 综合科 (523室) |
4.转任通知单 | 任职文件 | ①干部一科、干部二科提供任职文件; ②开具干部调动通知单。 | 即时办 | 综合科 (516室) |
5.学历认证 | ①学籍材料;②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①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材料; ②上网查询核对; ③核实后归入干部本人档案。 | 即时办 | 综合科 (518室) |
公务事项 | 办 理 要 件 | 办 理 流 程 | 办理时限 | 承办科室 |
6.大学生村官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资格审查工作 | ①所在村(社区)同意并签章; ②乡镇(街道)出具证明。 | ①提供证明材料; ②审查签章。 | 即时办 | 人才办 (514室) |
7.干部调动手续办理 | ①一般干部调动凭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出具的《办理干部调动通知单》办理,市管领导干部办理调动事宜凭干部任免文件办理; ②干部原单位出具调动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单。 | ①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出具《办理干部调动通知单》(市管领导干部办理调动事宜需凭干部任免文件) ②通知本人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办理调动手续; ③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开具调令到原单位; ④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根据原单位提供的调动介绍信和工资关系转移单,向干部新调任单位开具《干部介绍信》。 | 即时办 | 办公室 (517室) |
8.办班审批 | 瑞安市市直属单位办班审批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 ①审核是否已列入当年度《瑞安市市直属单位办班计划》; ②审核办班地点、办班经费、调训对象等; ③报请分管副部长审签。 | 即日办 | 综合科 (518室) |
9.来信来访办理 | 反映党的组织、党员干部有关情况的来信来访 | ①来信处理:登记→呈批→转办→督办。 ②来访接待: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能当即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不能当即答复的,做好登记,及时转交有关科室或单位处理。 ③批示件、交办件办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呈报部领导批示。办公室按照批示意见,转相关科室或单位办理,并负责督办。 | 即日办 | 办公室 (517室) |
10.市直机关部门中层干部任免职审核 | ①请示报告1份(包括民主推荐和测评情况);②市直机关中层干部任免呈批表2份(附电子文档);③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1份(附电子文档);④“三定”方案复印件1份;⑤最新中层干部名册1份(附电子文档)。 | ①审核中层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任免程序和“三定”职数规定等; ②报请分管副部长审签。 | 2个工作日 | 干部一科 (512室) |
公务事项 | 办 理 要 件 | 办 理 流 程 | 办理时限 | 承办科室 |
11.镇、街道中层正职干部任免职审核 | ①请示报告1份(包括民主推荐和测评情况);②镇、街道中层干部任免呈批表2份(附电子文档);③干部任免审批表2份(附电子文档);④提任的需提供考察材料(附电子文档)、征求同级纪检部门意见和公示各1份;⑤最新中层干部名册1份(附电子文档)。 | ①审核是否符合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和“三定”职数规定等; ②报请分管副部长审签。 | 2个工作日 | 干部二科 (502室) |
12.非领导职务(科员)审批 | 非领导职务任职审批表(一式两份)。如属处分人员需要提供处分及解除处分的文件。 | ①所在单位上报; ②审核并草拟审批文件; ③分管副部长审签。 | 2个工作日 | 综合科 (516室) |
13.联合发文公文办理 | 主办单位提供联合发文的公文草稿 | ①起草文稿:主办单位起草文稿,与市委组织部有关业务科室协商并经其审稿; ②会签:一般先由主办单位领导签发,再送市委组织部办公室核稿后转呈领导会签; ③主办单位编发文号,印制后附会签原文稿,交各联合发文单位鉴印; ④文稿由主办单位存档,并复印一份交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存档。 | 2个工作日 | 办公室 (517室) |
14.初次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审批 | ①《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1份(由中央各部委、省里组团出国(境)的任务批件需经温州市外办盖章确认);②因公出国(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正式报告1份,内容主要包括出国(境)人员基本情况、出国(境)原因、目的地、经费来源、在外停留时间及政治表现等;③《瑞安市干部因公出国(境)公文处理单(副科级以上)》或《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单》(其他干部)1份;④《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1份(需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 | ①提供所需材料; ②对因公出国(境)人员进行政审; ③对材料齐全、审查合格的,拟制“审查批件”,并报分管副部长审批。 | 3个工作日 | 干部监督室 (508室) |
公务事项 | 办 理 要 件 | 办 理 流 程 | 办理时限 | 承办科室 |
15.再次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审批 | ①《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1份(由中央各部委、省里组团出国(境)的任务批件需经温州市外办盖章确认);②《瑞安市干部因公出国(境)公文处理单(副科级以上)》或《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单》(其他干部)1份。③《因公出国(境)人员备案表》一式3份〔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 | ①提供所需材料; ②对因公出国(境)人员进行政审; ③对材料齐全、审查合格的,报分管副部长审批。 | 3个工作日 | 干部监督室 (508室) |
16.市管领导干部赴台审查 | ①温州市台办同意赴台的批复件或经温州市台办盖章确认同意赴台的批复件1份;②《瑞安市干部因公赴台公文处理单》1份;③《赴台人员审查表》一式3份。 | ①提供所需材料; ②对赴台人员进行政审; ③对材料齐全、审查合格的,报分管副部长审批。 | 3个工作日 |
17.市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审批 | ①出国(境)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正式报告1份;②个人申请报告1份;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一式3份(“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由市纪委(监察局)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离退休的市管领导干部直接送市委组织部审批,不需送市纪委审查)。 属《瑞安市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和请假暂行规定》对象的,还需提供《外出报告备案表》或《请假审批表》。 | ①提供所需材料; ②对因私出国(境)人员进行政审; ③对材料齐全、审查合格的,报分管副部长审批。 | 3个工作日 |
18.公务员转正定级 | ①所在单位上报《温州市公务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2份。②在瑞安人才网工资福利栏的表格下载的“常用表格下载”里下载《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定级审批表》(一式两份);③个人试用期工作小结1份;④指导师鉴定意见材料1份。 | ①综合科提前一个月通知干部所在单位,领取《温州市公务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2份,所在单位在转正审批意见栏内,填写该同志试用期一年的表现情况,再在用人单位意见栏里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②干部所在单位填写《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定级审批表》。 ③综合科将《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定级审批表》转到市人事局工资科核定工资; ④按规定首次确认非领导职务; ⑤分管副部长签署文件。 | 当月办理 | 综合科 (516室) |
公务事项 | 办 理 要 件 | 办 理 流 程 | 办理时限 | 承办科室 |
19.公务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外县(市)、区 | 《公务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转任登记表》(一式2份、贴上本人近照、调入、调出单位盖印)。 | ①收到外县(市)、区的商调函,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分管副部长审签; ②收到对方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转任通知书后,办理转任手续和按规定转移档案。 | 当月办理 | 综合科 (516室) |
20.外县(市、区)公务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本市 | 《公务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转任登记表》(一式两份、贴上本人近照、调入、调出单位盖印)等。 | ①接到调出单位所在地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发的商调函和《公务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转任登记表》(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签署接收意见); ②调往乡镇(街道)和党群机关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核对相关政策后,报部领导是否同意调档; ③发商调函给调出单位所在地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若同意,随寄该同志全部档案,并附带以下材料(原件):A、调动公务员的近期体检表;B、调动公务员的政治、工作表现鉴定;C、夫妻分居在瑞一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书;D、随迁子女的证明材料; ④经审核后,报部务会研究,同意的,函告对方办理调动手续;不同意的,函告对方理由。 | 当月办理 |
21.公务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市内转任 | ①公务员转任登记表(一式两份、贴上本人近照、调入、调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②市编办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增人计划审核表。 | ①初审; ②会同市编办核对人员编制数; ③提交部务会研究。 | 当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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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副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审批 | ①所在单位关于晋升职务的报告;②推荐测评汇总表、公示;③学历、学位、职称证书;④非领导职务任职审批表(一式两份)。 | ①每月10日前,单位上报相关材料; ②每月15日前,集中报送市纪委、计生、政法、人事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③提交部务会议研究决定。 | 当月办理 | 综合科 (516室) |
23.公务员登记手续 |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学历材料复印件(包括全日制、在职教育,全日制为高中以上);③公务员过渡文件或录用、转正文件复印件;④最后一次任职文件(选任的,需提交选举结果公告和有关部门审批确认的相关文件);⑤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⑥公务员登记补充信息采集表;⑦市委、市政府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⑧惩处情况(包括单位内部处分)。 上述复印件(除瑞干任、瑞政干、瑞组文件外)都须单位核对后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落款日期。 | ①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所在单位上报上述材料; ②有关信息输入公务员登记程序; ③所在单位到综合科领取打印好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一式2份),盖上单位印章,并贴上该公务员单寸近照,再送回综合科。 ④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报送上级组织部门。 说明: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后、军转干部过渡后、机关调任领导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乡镇选聘制领导干部录用后、整建制参照管理人员体检后方可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 | 月度报送 |
24.机关领导干部调任备案 | ①调任报告或函(正式文件),说明调任过程及情况,是否符合程序等;②干部一科提供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公示材料(统一格式)、任职文件;③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调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一式3份;④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⑤个人档案材料。 | ①调任机关领导干部公示; ②由干部一科提供相关资料; ③整理档案材料报送温州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批。 | 月度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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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乡镇选任制领导干部录用 | ①拟录用对象填写《浙江省乡镇机关选聘制干部录用审批表》一式3份;②拟录用人员的上届任职和本届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③拟录用人员的近四年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④拟录用人员的高中以上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拟录用人员户口簿原件(农业户口的必须先办理农转非手续)、户口簿中本人户籍当页的复印件1份;⑥个人档案材料。 | ①干部个人及所在单位提供上述材料; ②档案室整理档案材料; ③干部个人填写《浙江省乡镇机关选聘制干部录用审批表》(一式3份); ④科室初审; ⑤材料齐全的,整理报送市纪委、计生、政法、人事部门征求意见; ⑥符合要求的,上报温州市委组织部审批。 | 月度报批 | 综合科 (516室) |